【导语】:自2024年10月1日起,四川省各城市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不再区分首套和二套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统一为15%。
四川省优化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政策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支持城乡居民刚性和多样化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优化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政策的通知》,结合房地产市场形势和城市政府调控要求,自2024年10月1日起,四川省各城市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不再区分首套和二套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统一为15%。
信息来源:中国人民银行四川省分行货币信贷管理处https://mp.weixin.qq.com/s/Vd-19lGLSEBh25fQqoPVB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