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成都天府新区本地户籍公租房申请公租房的,分为按家庭申请和按个人申请,在申请条件上有细微差别。
成都天府新区本地户籍公租房申请条件
1、家庭(个人)年收入在中等收入线以内;
2、家庭人口2人(含2人)以上,其中主申请人须具有天府新区正式户口;个人申请的须年满35周岁(成年孤儿,不受此年龄限制);
3、以家庭为单位在成都市范围内国有土地上和天府新区集体土地上房屋建筑在人均16平方米(含)以下,未承租公房、未享受其它住房保障和政策性住房,未享受拆迁安置补偿政策;
4、落户时间未满三年的,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在申请之日前3年内户籍迁出所在地转让房产(含出售、赠与、离婚析产或自行委托拍卖房产等)的,所转让房产计入自有产权,统一进行房产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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