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成都高新区肖家河街道面向社会招聘4名社区工作者和3名党建服务专员,报名时间至2024年7月31日17:00
因工作需要,成都高新区肖家河街道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在职应届高校毕业生在城乡社区就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对象
2024年非在职应届高校毕业生(含2023年毕业的非在职高校毕业生)。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一)报考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维护民族团结和祖国统一;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2024年非在职应届高校毕业生(含2023年毕业的非在职高校毕业生);
5.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学历相应学位;
6.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情形。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24年7月26日9:00至2024年7月31日17:00
2.报名方式
应聘者须通过小程序完成个人信息填报,通过邮箱发送报名表《成都高新区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和党建服务专员报名表》(见附件),个人信息填报和发送报名表均须完成,否则报名无效;报名以系统收到填报信息和邮件时间为准,超出规定时限无效。
(1)个人信息填报小程序链接:
https://www.wjx.cn/vm/r70dgps.aspx#
(2)报名邮箱:
XJHJDZP@163.com(以姓名+街道+岗位命名邮件)
3.报名要求
(1)应聘者须按照公告公布的报考条件报名,请应聘者务必认真阅读公告和《岗位表》,完全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方可报名,每位应聘者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时应聘者填写的信息和材料须真实完整。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者有不符合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情形,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3)应聘者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在招聘期间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应及时、主动通过公告末尾公布的招聘咨询电话及时告知。若因本人填报联系方式有误或其他原因无法联系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二)资格初审
1.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具体安排通过电话或短信另行通知,未按时参加资格初审视为自动放弃。
2.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审核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2:1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可相应调减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
3.通过资格初审的将通过电话或短信通知。
(三)考试
1.笔试
(1)笔试准考证: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者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参加笔试。
(2)笔试形式:纸笔考试,采用闭卷方式。
(3)笔试内容:《综合能力测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职业能力倾向测试、党建、基层治理及社会工作有关知识等。
(4)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24年8月10日上午10:00,笔试地点另行通知;因应聘者个人原因导致缺席的,一切后果由应聘者自行承担。
(5)笔试成绩:满分100分。
2.面试
(1)资格复审:按应聘者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序,按拟招聘名额与面试名额1:5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总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资格复审。如果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达不到1:5的比例,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名单。因资格复审未通过造成的面试人员缺额,可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资格复审资料包括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一周内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留服中心认证报告),中共党员近一个月的党费交纳记录或党组织关系证明等佐证材料,以及其他与招聘资格条件相关的证件、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面试准考证:进入面试人员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参加面试。
(3)面试方式:综合面试。
(4)面试时间及地点:具体安排通过电话或短信另行通知,因应聘者个人原因导致缺席的,一切后果由应聘者自行承担。
(5)开考比例:同一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的比例为1:5,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如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一并进入)。应聘者主动放弃的,可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2:1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调减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
(6)面试成绩:满分100分。
3.总成绩
本次公开招聘总成绩满分100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成绩保留两位小数)。本着优中选优原则,此次招聘设定总成绩综合评定标准线为60分,总成绩60分以下者,不予录用。
(四)体检
进入体检人员按照同一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根据应聘者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如总成绩并列,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进入体检人员须根据通知前往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接到初次体检结果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并以复检结果为准。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或本人主动放弃的,取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的资格,由此产生的缺额,可根据同一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若无递补人选,则相应调减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内容包括有无违法犯罪记录和失信惩戒等。考察时应聘者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无犯罪记录及个人征信情况证明,提交时间、地点以通知为准,逾期未提交上述证明资料者视为自动放弃。因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产生的缺额,可依序递补。
(六)公示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名单将通过成都高新区门户网站(https://www.cdht.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与应聘岗位所属社区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限为1年。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1个月,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按程序解除劳动合同。拟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一般最长不超过1个月,自拟聘公示之日起计算),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因拟聘用人员在试用期内离职或未通过试用期考核等原因造成的缺额,用人单位可依序递补。
四、特别提醒
(一)本批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辅导班,考试不收取任何费用,请考生注意甄别,谨防上当受骗。
(二)招聘过程中如有通知、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将通过补充公告进行公布或通过电话(短信)形式通知应聘者;本次招聘各环节事项通知以电话或短信通知为主,未进入下一环节的应聘者不再单独通知。应聘者因个人原因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核、笔试、面试、体检、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的,后果及责任由本人自负。
(三)应聘者须在招聘期间保持本人手机畅通,避免招聘相关信息无法通知。因个人联络方式不真实、有误、有变更且未及时告知招考组织方等原因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承担。
(四)本单位依据岗位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者应对本人填报信息、提供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性负责,在公开招聘的任一环节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解除劳动合同,相关后果自负。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13:00-17:00
咨询电话:028-85161292
监督投诉电话:028-851938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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