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成都纳税入户如何办理?成都纳税入户办理需要带什么材料?接下来就和成都本地宝一起了解一下。
成都纳税入户如何办理?
办理前提:
1、被申请人自愿到我市落户
2、被申请人符合我市入户政策,具体看办理条件
3、具备与申请理由相对应的申报材料
办理条件:
在我市范围内从事个体经营、兴办私营企业的市外人员,向我市税务部门连续2年累计纳税3万元或1年内纳税2万元,可在其合法固定住所申请办理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入户,但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低于上年度我市规定的城镇住房保障对象的住房困难标准[16平方米/人)。
办理材料:
1、《入户申请表》(公安办证中心现场领取或上网下载);
2、入户人员的居民户口簿(每页应加盖户口专用章及户籍名章)或户籍证明、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上年度已年审的企业营业执照、企业税务登记证、上年度个人纳税情况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4、亲属关系证明(有配偶和未成年子女随迁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5、合法固定住所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6、迁入地派出所出具的街门牌详址证明(地址不详的提供)(原件);
注:因购房、暂住期满、投资、纳税、成建制原因迁入本市的人员,落户成都5年后方可按相关政策申请配偶、未成年子女和老年父母投靠。
收费标准:户口准迁证首次办理免费(丢失、损失、补发4元/张)
办理时限:资料齐全当场办理
办事机构:入户地的区(市)县公安局办证中心
办公地址:入户地的区(市)县公安办证中心(未成立办证中心的郊区(市)县到派出所)
联系方式:028-86407755
办公时间:工作日 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
温馨提示:户籍业务原则上应由本人、直系亲属或监护人亲自到场办理。凡代办户籍业务的,代办人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委托人签署姓名和捺手印的《代办户籍业务委托书》原件后,各区(市)县公安局方可受理相关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