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缴存人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新购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以缴存人在该套房所在区(市)县的住房情况核定住房套数。
最新认定标准
自2024年8月14日起,缴存人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新购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以缴存人在该套房所在区(市)县的住房情况核定住房套数。
例如:职工小李在成华区已有两套住房,其在本市其他区(市)县新购买一套住房,《通知》印发后可以申请购房提取。
购买商品住房的,购房时间以购房合同备案登记日期为准;购买再交易住房的,购房时间以不动产权证书登记日期为准。
适用对象
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新购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再交易住房等各类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均适用本《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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