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婴儿出生后一个月内,向常住地户籍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因此建议新生儿父母在婴儿出生后一个月内按规定申领。
办理材料
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1、原首次签发机构提供的签发记录(首次签发记录、病历首页、分娩记录及新生儿记录)复印件;
2、 父母双方亲笔签字的补办《出生医学证明》书面申请;
3、 新生儿父母有效身份证原件(身份证、护照、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及复印件;
4、 已进行户口登记的,需提供新生儿户口本原件;未进行户口登记的,需提供新生儿父母书面声明及户口本。
注意事项
●提前起好符合要求的新生儿名字。给新生儿取名请您慎重,认真对待,使用国家规定的规范汉字,不得使用繁体字、冷僻字。《出生医学证明》一经签发,证件上的信息原则上不作变更。
● 请妥善保管《出生医学证明》和《预防接种证》,切忌私自涂改、拆切、塑封证件;
● 证件办理后,请及时到拟落户地公安机关为新生儿办理户口登记,同时按照国家规定的疫苗免疫接种程序到指定的接种单位进行后续接种。
● 我市已全面开展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预防接种证》两证联办线下服务工作,现场填写申请表后可一站受理、一表填报、两证同领。
办理流程
成都首次办理出生证明流程(注:每个医院的办理流程可能不一样,以医院为准)
首签办理流程
Part.1
新生儿母亲亲自办理
原则上在婴儿出生后30天内,到母亲分娩机构现场填写申请表,提交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包括居民身份证、护照、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及复印件。
Part.2
委托其他监护人办理
若新生儿母亲委托其他新生儿监护人(含新生儿的父亲)办理,请带新生儿母亲的委托书、新生儿父母亲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新生儿父亲以外的其他被委托人请到窗口咨询如何办理)
Part.3
温馨提示
若新生儿父母身份证上地址
与户口本上地址不一致
请带上户口本原件哦~
办理地点
《出生医学证明》首次办理一般是由助产新生儿分娩医疗机构办理,详细可以联系你的助产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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