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的通告日前发布,决定优化调整我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
新都区内禁止燃放的区域
全域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生产、销售、储存、非法运输烟花爆竹。禁止携带烟花爆竹搭乘公共交通工具。禁止在托运行李、包裹、邮件中夹带烟花爆竹。
违反规定有处罚吗?
违反规定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燃放,处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违反治安管理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擅自举办焰火晚会或者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按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之规定,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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