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25年1月1日起,成都市本级公租房按照同区域同类住房市场评估价格的40%、70%和廉租租金三档实行差别化租金。
成都市公共租赁住房的租金标准如何认定?
公共租赁住房按照同区域同类住房市场评估价格的40%、70%和廉租租金三档实行差别化租金。
承租人是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或年收入不高于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50%的个人,按照廉租租金标准执行;
承租人人均年收入不高于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60%的家庭(个人),按照市场评估价格的40%执行;
承租人人均年收入不高于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的家庭(个人),按照市场评估价格的70%执行。
其中市场评估价格由具备资质的评估公司,根据房屋品质,结合同区域、同时间周边房屋的租金评估所得。
举例说明:以2023年成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例,人均月收入=(57000元÷12月)×50%=2375元,就可以申请廉租租金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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