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资阳各区县烟花爆竹燃放规定来啦,包括禁燃详细区域,除禁燃禁放区外的其他地区为限燃限放区每年除夕至正月初七、元宵节可限时燃放。
近期,资阳各县(区)相继发布公告公布了限燃限放区域与时间↓↓↓
01
雁江区(含高新区、临空经济区)
禁燃禁放区域:
(一)资阳中心城区三贤祠街道、狮子山街道、资溪街道、莲花街道、宝莲街道、临江镇、松涛镇、雁江镇(含托管的排桶村、天鹅山村)全域,全时段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二)除上述规定区域外,禁止在下列地点燃放烟花爆竹:
1.文物保护单位;
2.车站、码头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
3.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
4.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
5.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敬老院;
6.山林、草原等重点防火区;
7.法律法规规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其他场所。
02
安岳县禁燃禁放区域:
(一)岳城街道、石桥街道、岳阳镇、鸳大镇、思贤镇、永顺镇、文化镇、长河源镇、天马乡、姚市镇、朝阳镇全域全时段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二)除上述规定区域外,法律法规规定的下列地点及周边禁止燃放烟花爆竹:1、文物保护单位;2、车站、码头等交通枢纽及铁路线路沿线安全保护区内;3、生产、经营、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车间、油罐区、仓库、加油站等场所和其他重点消防单位;4、商场、超市、影剧院、集贸市场、商业步行街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5、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6、医疗机构、敬老院、疗养院、幼儿园、托儿所和教学科研单位;7、化粪池、沼气池、地下管网;8、山林、森林等重点防火区;9、党政机关办公区、军事禁区和军事管理区;10、法律法规规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其他场所。
03
乐至县禁燃禁放区域:
(一)南塔街道全域、天池街道全域;
(二)童家镇:放生社区、八角寺村、玉龙村、天福村、五通村;
(三)宝林镇:天台村、千佛村、太平寺村、周王沟村、三沟村、龙形村;
(四)龙门镇:三星社区、金马村、农科村、圣灯村、棕树村;
(五)劳动镇:劳动社区、旧居村、七门村、潮水村;
(六)文物保护单位;车站等交通枢纽;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医院、幼儿园、学校、养老机构;山林、森林等重点防火区;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
除禁燃禁放区外的其他地区为限燃限放区每年除夕至正月初七、元宵节可限时燃放其余时间禁止燃放↓↓↓
(一)因重大节日、庆祝、庆典以及其他重要活动,确需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主办单位应当依法向属地公安机关提出申请,获得许可后在指定的时间、地点燃放。
(二)在限制燃放区内允许燃放的烟花爆竹品种为《烟花爆竹安全与质量》(GB10631—2013)规定的个人燃放类产品中的喷花类、旋转类、玩具类(烟雾型、摩擦型除外)、爆竹类(“土火炮”“大夹小”和“炮中炮”爆竹产品除外)、升空类(火箭、旋转烟花产品除外)和组合烟花类的C级和D级产品。
(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生产、运输、销售、储存烟花爆竹。禁止非法携带烟花爆竹进入禁放区域。禁止携带烟花爆竹搭乘公共交通工具,禁止在托运行李、包裹、邮件中夹带烟花爆竹。
(四)在禁燃禁放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二款规定,责令停止燃放,处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未经许可销售烟花爆竹的,由应急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非法销售活动,处以罚款并没收非法销售的烟花爆竹和违法所得。违反本通告规定,阻碍执法人员执行公务的,依法追究责任。
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自觉遵守《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本通告的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劝阻或向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职能部门举报违法违规行为。
举报电话:
公安110、消防119、森林火灾12119
市场监管12315、应急管理12350、交通运输12328
安岳县:028—26015765
乐至县:应急管理局(23392080)、综合行政执法局(23333848)、生态环境局(23328130)、
高新区:028—26273292
临空经济区:028—260800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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